临江市某催化剂公司于7月20号向临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西某镍业公司,经审查合格,临江法院执行局予以立案。执行员于法官联系申请人,让其提供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时,申请人说了,对这个被执行人他们什么都不知道,什么信息都不掌握,立案只是公司财务账目上的要求,案件能不能执行他们根本不抱希望。
当事人自己放弃了,但法院不会放弃。于法官按照办理流程先进行了网上财产查控,并依据诉讼时的地址确认书向被执行人一方邮去了所有执行手续,反馈出来了,财产查控查无任何财产信息,邮寄地址是错的,邮件被退回了。
为了案件能顺利执行,于法官经与领导研究后,和同事踏上了前往山西和顺县的征程,辗转到达目的地后,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,又到当地国土、住建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土地信息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被执行人有一份土地使用权,正在银行进行抵押,于法官马上将查询到的财产进行查封,并将所有的手续送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了送达。被执行人山西某镍业公司用该土地使用权在银行抵押,正准备要进行转贷,突如其来的法院查封打乱了他们的手脚,再想装聋作哑假装不知也不可能了,更重要的是,不进行转贷的话,就得马上将银行贷款还上,被执行人赶紧联系申请人,还清了所有款项,再让于法官将查封的土地使用权解除查封,案件执行完毕。
正是这样秉承着一切为老百姓着想,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看得见,信得过,等得起,实现的了的理念,临江法院执行局在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道路上一步一步,坚定有力地向前迈进。